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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-11五大類資源回收,單件最高可抵消費150元
台灣便利超商密度位居世界第一,再加上24小時全年無休,儼然成為許多民眾的方便好鄰居,
舉凡一般消費、代收帳單、影印傳真或是沖洗照片,服務一應俱全,就連資源回收也能一次搞定。
以超商龍頭品牌7-11為例,店內採取以「量」計價(重量或數量),家中廢棄許久的乾電池、筆電、
手機,回收金額每件5元~150元不等,同時還能做為購物金折抵當次消費,既環保又省錢,真可說是好處多多!
7-11資源回收一共包括:「廢乾電池」、「廢光碟片」、「廢筆電」、「廢手機」以及「手機座充/旅充」
等5大項目,民眾只要將回收物交由門市人員進行秤重、計件,回收總金額即可折抵當次消費。
「廢乾電池」、「廢光碟片」這2大項目的回收計價,秤重每0.5公斤,
當次消費分別可折抵8元和5元,秤重不足500公克的部分,門市會退回給顧客,
留待下次再回收。舉例來說,廢乾電池若秤重1.3公斤,抵用金將以1公斤計算,
抵用金共計為16元,多出300公克重的電池,門市會退還給顧客;「廢筆電」
回收品牌不拘,每台可折抵150元;「廢手機」回收品牌不拘,每支可折抵15元;
至於「手機座充/旅充」,每組折抵5元,同樣品牌不拘,但必須包含完整的電源線才可回收。
《ETtoday新聞雲》貼心提醒您,上述5大類資源回收的購物金,全都不得抵用代收繳費、
代售、香菸等商品,並且僅限當次消費折抵,無法分次使用,若回收物過多時,建議可分批進行。
▼ 7-11資源回收項目一覽表
7-11資源回收項目說明與抵用金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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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收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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折抵金額計算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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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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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乾電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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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0.5公斤折抵8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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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~4號乾電池、水銀電池、鋰電池、手機電池均可;工業用電池、汽機車蓄電池除外。 | ||
廢光碟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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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0.5公斤折抵5元
(註:0.5公斤約28片光碟重) |
CD、VCD、DVD等光碟片皆可,塑膠唱片除外。 | ||
廢筆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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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台折抵15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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廠牌不拘,須含有螢幕、主機版、硬碟等零件,若電源線、電池遺失或無法開機亦可回收。 | ||
廢手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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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支可折抵15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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廠牌不拘,須含有螢幕、主機版等零件,若電池、電池蓋、充電器遺失亦可回收。 | ||
座充/旅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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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組折抵5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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廠牌不拘,必須包含完整電源線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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